公告事件內容 |
一、徵選主題:【珍愛家庭•以愛傳家】收藏家庭中的真愛故事 本次徵選「作品題目」自訂,圖文自創,惟須扣緊對家庭關係溫馨有愛的記憶及傳承之主題,並能彰顯學習意涵。 二、作品規格 (一)紙本規格:以四開圖畫紙(39公分×54公分)平面創作,頁面含作品題目、圖畫與文字等三區塊,請參考範例(詳如附件2)。 (二)繪圖材料、畫具不拘,惟作品需以手繪方式表現,不得為電腦繪圖、不得為黏貼及立體造型,且不得裱框、護貝及書寫姓名或任何透露參賽者身分之文字。 (三)文字區須由參賽者親筆使用藍或黑色筆,以150-200字內(含標點符號)之工整文字敘明圖意或發抒家庭故事的學習意涵(以中文為主,不得寫簡體字,國小低年級組及樂齡組可書寫注音,不得抄襲他人作品);樂齡組或多元文化組若不識中文字者,可由他人(含孫子女)代為書寫文字,且由參賽者及代筆者共同簽名,同時於報名表上註明代筆者與參賽者之關係。 三、獎勵方式(計8組) (一)每組各錄取第1名1人,每人各頒予獎金新臺幣6,000元與獎狀乙紙。 (二)每組各錄取第2名2人,每人各頒予獎金新臺幣4,500元與獎狀乙紙。 (三)每組各錄取第3名3人,每人各頒予獎金新臺幣3,500元與獎狀乙紙。 (四)每組各錄取佳作4人,每人頒予獎金新臺幣2,000元與獎狀乙紙。 (五)每組各錄取創作獎10人,每人頒予獎金新臺幣1,000元與獎狀乙紙。 (六)每組進入決選之優秀作品,由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得 本權責逕予獎勵。 (七)每一件次可列指導老師1名,各組前3名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由所屬單位核予嘉獎1次,惟同1名指導老師敘獎以1次為限。 (八)依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規定,本獎金之發給以非軍公教人員為限,如軍公教人員獲獎項者僅頒予獎狀乙紙。 四、有意參加者,請在四月十二日前將作品交至輔導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