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件內容 |
一、宗 旨:為積極推廣田徑運動,提高田徑技術水準,培養田徑人才。 二、依 據︰北市體輔字第10230000800 號函。 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田徑協會、臺北市政府體育局。 四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。 五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。 六、競賽日期:中華民國102 年5 月18、19 日(星期六、日)。 七、競賽地點:臺北田徑場(臺北市敦化北路三號)。 八、參加資格:分組及比賽項目(請詳細參閱附件)。 九、本會網址:http://www.tmtfa.com.tw/ 十、參加辦法: 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2 年5 月 2 日止。 (二)報名網址:請上http://www.tmtfa.com.tw/網站,點選線上報名輸入 報名資料,各單位於網路報名完成後,須列印報名資料,並加蓋 單位印章連同報名費以限時掛號寄至: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。 方 瓈 秘書 聯絡電話:(02) 7729-7459 (三)報名費用: 1.於 5 月2 日前繳交者,每人200 元,於5 月2 日後繳交者,每人300 元(以郵戳日期為憑);請利用郵局匯票或現金袋,並註明單位、地址及報名 人數,郵寄至: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,地址: (10455) 臺北市松江路32 之 1 號6 樓。 2.重複報名時報名費不予退還。 (四)參賽方式: 1.高中、國中、國小男女組限臺北市各級學校學生參加,其他縣市之國中、 高中及全大專校院學生與社會人士均須參加公開組。 2.臺北市各組各單位可報A、B 隊,A 隊為公開組,B 隊為北市組;公開 組各組各單位限報一隊。 3.各隊每項目報名人數不限,接力以一隊為限;每位選手最多報名二個項 目(接力除外)。 4.學校單位請以校名報名參加,校名以六個字為限,前二個字為縣市名(大 專院校前二個字為公私立) ,後四個字為學校名稱。 十一、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公佈最新田徑比賽規則。 十二、附則: (一)報到時間:102 年5 月17 日下午3 時至4 時。 (二)報到地點:臺北田徑場161 會議室。 (三)技術會議:102 年5 月17 日下午4 時正假臺北田徑場161 會議室舉行。 不出賽名單及項目、名字錯誤更正,請於技術會議提出,會 後再提出更正將不予受理。 (四)點名時間:徑賽項目於該項比賽時間前30 分鐘,田賽項目於該項比 賽時前 40 分鐘開始點名。 - 2 - (五)徑賽編配由本會競賽組依參賽人數及成績以電腦編排之。 (六)號碼布請妥為保管,如遺失申請補發,將酌收工本費壹佰元正。 (七)除撐竿外一律使用大會提供之器材。 (八)接力「棒次表」:各單位須於該項接力比賽檢錄前1.5 小時(比賽時90 分 鐘前),將接力「棒次表」送至資訊組,需經教練簽字確認,逾時則取消 參賽資格。 (九)開幕典禮訂於5 月18 日13:00 舉行,各參賽單位務必請參加。 十三、獎勵: (一)各組各項競賽前三名頒發獎牌,前八名頒發獎狀,以資鼓勵。(比賽未達 3 人者不列名次) 十四、罰則: (一)各單位在技術會議提交不出賽名單完成後,若因受傷或生病無法比賽 者,須在該項目,場次檢錄前至競賽組辦理請假,否則取消所有後項 之比賽資格。 (二)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,經查屬實者,取消其個人比賽 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(含接力賽)。 (三)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及行為不檢,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。 十五、申訴: (一)競賽爭議: 1.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,須以裁判員之判決為依據。 2.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,得以口頭向裁判長申訴;若對裁判長的裁決尚 有異議時,再依照本規程 之規定,在紀錄組成績公佈後三十分鐘內,以 書面申訴書 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。 (二)申訴程序: 應以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字的申訴書,向大會仲裁委員 會正式提出,同時 須繳交保証金新台幣叁仟元,並以仲裁委員會的判決為終決;若被仲裁 委員會議決不成立時,得沒收保証金 充作大會經費。 (三)資格認定: 若選手資格有疑問時,參加單位須備在學証明或相關 證明文件以備查 驗。申訴須在檢錄結束前向競賽組提出,並儘可能提供相關證據資料。 (四)比賽進行中,各單位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。 十六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本會得經理事會修訂公佈。 【附件】102 年臺北市青年盃田徑賽各組參賽資格及比賽項目一覽表 參 賽 資 格 (一)北市國小男:限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參加。 (二)北市國小女:限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參加。 (三)北市國中男:限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籍學生參加。 (四)北市國中女:限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籍學生參加。 (五)北市高中男:限臺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及補校在籍學生參加。 (六)北市高中女:限臺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及補校在籍學生參加。 (七)公開男子組:全國各公私立國中、高中職、大專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參加。 (八)公開女子組:全國各公私立國中、高中職、大專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參加。 - 3 - 田賽 跳高、跳遠、壘球擲遠。 北 市 國小男 徑賽 60 公尺、100 公尺、200 公尺、4x100 公尺接力、 4x200 公尺接力。 田賽 跳高、跳遠、壘球擲遠。 北 市 國小女 徑賽 60 公尺、100 公尺、200 公尺、4x100 公尺接力、 4x200 公尺接力。 田賽 鉛球(4Kg)、鐵餅(1kg)、跳高、跳遠、撐竿跳高。 北 市 國中男 徑賽 100 公尺、200 公尺、400 公尺、800 公尺、1500 公尺、 100 公尺跨欄、4x100 公尺接力、4x400 公尺接力。 田賽 跳高、跳遠、、鉛球(3.635Kg)、鐵餅(1kg)、撐竿跳高。 北 市 國中女 徑賽 100 公尺、200 公尺、400 公尺、800 公尺、1500 公尺、 100 公尺跨欄、4x100 公尺接力、4x400 公尺接力。 田賽 鉛球(6kg)、鐵餅(1.75Kg)、標槍(800g)、跳高、跳遠、 北 市 三級跳遠、撐竿跳高(3m00起跳)。 高中男 徑賽 100 公尺、200 公尺、400 公尺、800 公尺、1500 公尺、5000 公尺、110 公尺跨欄、4x100 公尺接力、4x400 公尺接力。 田賽 鉛球(4Kg)、鐵餅(1Kg) 、標槍(600g) 、跳高、跳遠、 北 市 三級跳遠、撐竿跳高(2m20起跳)。 高中女 徑賽 100 公尺、200 公尺、400 公尺、800 公尺、1500 公尺、5000 公尺、100 公尺跨欄、4x100 公尺接力、4x400 公尺接力。 田賽 鉛球(7.26Kg)、鐵餅(2Kg)、標槍(800g)、跳高、跳遠、 公 開 三級跳遠、撐竿跳高(3m60起跳)。 男子組 徑賽 100 公尺、200 公尺、400 公尺、800 公尺、1500 公尺、5000 公尺、110 公尺跨欄、4x100 公尺接力、4x400 公尺接力。 田賽 鉛球(4Kg)、鐵餅(1Kg) 、標槍(600g) 、跳高、跳遠、 三級跳遠、撐竿跳高(2m40 起跳)。 比 賽 項 目 公 開 女子組 徑賽 100 公尺、200 公尺、400 公尺、800 公尺、1500 公尺、5000 公尺、100 公尺跨欄、4x100 公尺接力、4x400 公尺接力。 一、 報名前需詳細閱讀競賽規程之規定。 二、 各競賽項目報名或出賽未達三人(隊)者,得由大會安排併入其他組別比賽。 三、 每一位運動員以代表一單位出賽,不得跨校(隊)報名。 四、 為維護選手之權益,請詳填參考成績。 五、 5000 公尺將安排一組決賽,比賽中被超越一圈以上者將沒收其比賽,直 至留最後20 位選手繼續完成比賽。 六、 參賽運動員應攜帶身份證明,以備查驗。 七、 報名時請詳填緊急聯絡人電話,以利緊急事項聯絡之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