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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:為執行志願服務法第4條規定,並依據教育部學校運動志工實施要點辦理。 二、緣起: 為執行志願服務法第4條規定,並有鑑於志願服務已成為普世價值,且校園之運動指導、賽會服 務、課後照顧及體育相關活動之支援亦為長期、持續之需求,故學校運動志工之培訓更應以長期 性、永續性的觀點做周全之規劃與發展。爰此,於民國95年正式推動學校運動志工計畫,並於民 國96年12月14日訂定「教育部學 校運動志工實施要點」,藉以整合學校及社會資源,以鼓勵熱 心服務之各級學校師生,支援辦理學校運動指導、運動賽會服務、課後照顧及體育相關活動。 三、目標: (一)擴大學校運動志工招募來源與服務範疇。 (二)發揮學校特色,以服務、創新、學習之精神,整合學校及社會資源,鼓勵熱心服務之各級學 校師生,支援辦理學校運動指導、運動賽會服務、課後照顧及體育等相關活動。 (三)配合中央體育政策、年度賽會、重點計畫推廣等項目,鼓勵學校運動志工從事服務工作。 (四)與各縣市政府建立合作模式,推動學校運動志工服務在地化。 四、主辦機關:教育部 五、承辦單位: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 六、辦理方式: (一)於北、中、南地區各辦理一場次有關「學校運動志工培訓計畫」及「學校運動志工服務計 畫」相關之辦理方式、申請程序、補助款項等說明會。 (二)預定招募1~5個縣市政府、35~40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等學校成為培訓及服務單位;每單位至 多補助新臺幣12萬元。 七、辦理時間、地點: 第一場中區:101年05月29日(二)上午:10:00-12:00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-工程館B1演講廳 第二場北區:101年06月05日(二)上午:10:00-12:00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-公誠樓第一會議室 第三場南區:101年06月07日(四)上午:10:00-12:00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-C棟一樓第一 視聽教室 八、參加對象: 全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、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、大專校院之體育系、運動休閒相關科系與 社團、高中職等。 九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01年05月28日上午9時止。 網址:http://volunteer.bodyculture.org.tw/indexTrainsData.php?id=4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