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件內容 |
壹、 競賽宗旨 希望透過本競賽活動之辦理,鼓勵全國高中職學校發展創新特色課程,激勵教師創新教學,並提供全國青年學子『獨立思考築夢創新』的學習舞台。本競賽特別鼓勵全國高中職利用有限時間、空間與成本,發揮無限的想像、創意與實作能力;並建立賽後輔導機制,以期透過產學研界輔導獲獎者持續研發創新,亦可提供具商業化潛力作品之開發機會。
一、競賽資格 以全國高中職為對象,分為學生組(係指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,可含即將升大一之新生)、教師組(係指全國高中職在職教師)、學校組(係指全國高中職在職校長) 。 (一)學生組 1. 每件作品可由1至5位高中職在學學生共同合作完成。可跨校、跨科系參加。 2. 每隊報名作品件數不限。 3. 每件作品依團隊需要,可增加指導老師(得由高中職在職教師或產、學、研界專家學者擔任之),至多可有3位指導老師。 (二)教師組 1. 每件作品可由1至5位高中職在職教師共同合作完成。可跨校、跨科系參加。 2. 每隊報名作品件數不限。 3. 每件作品依團隊需要,得邀請合作夥伴(得由產、學、研界專家學者擔任之)共同完成,至多可有3位合作夥伴。 (三)學校組 1. 每件作品可由1至5所高中職學校校長共同提出。 2. 每隊報名作品件數不限。 3. 每件作品依團隊需要,得邀請合作夥伴(得由產、學、研界專家學者擔任之)共同完成,至多可有3位合作夥伴。 二、競賽項目(分成五項) 競賽組別 競賽項目 作品形式及內容 學生組 1.文字創作 以文字描述為主,例如:短、長篇文章或小說、小論文等。但仍須包含作品之相關創意說明。 2.創新實作 以實體呈現為主,例如:動漫畫、微電影、模型、程式、發明品等。但須包含作品之相關創新設計說明(如:創新目的、設計圖、製作材料成本評估及操作說明…等) 。 教師組 3.教學模組 以平面圖文呈現創新的教學模組為主,作品須包含教學活動內容(如:教案、教材、學習單…等)及評量工具之設計,如有參考資料,亦請註明。 4.創新教具 以實體呈現能增進教學效果的創新教學輔具為主,並以平面圖文表達創新設計理念。作品須包含教學輔具實體(如:動漫畫、微電影、模型、程式…等)及相關創新設計說明(如:教學目標、適合年段、製作材料成本評估及操作說明…等) 。 學校組 5.特色課程 以平面圖文呈現學校創新特色課程的發展、實施、評鑑與推廣等內容,得包含:學校的經營、老師的教學、學生的學習、社區資源的融入、重要相關人士合作經營創造的價值、評鑑回饋機制的落實、課程推廣模式的建立…等。 三、競賽時程 日期 流程 備註 5月06日(一) ~ 6月03日(一) 網路線上報名 官網網址: http://www.highscope.com.tw
5月 競賽說明會 將於競賽官網上公佈 6月14日(五) 網路繳交創意構思計畫及郵寄相關簽名文件 (初賽階段) http://www.highscope.com.tw
7月5日(五) 公佈複賽名單 將於競賽官網上公佈 7月 創作研習營 對象:進入複賽隊伍 7月31日(三) 網路繳交 創新作品說明書 http://www.highscope.com.tw
8月17日(六) 複賽 作品展演(複賽階段) 8月18日(日) 決賽及頒獎典禮 提交創作後續規劃及口頭簡報(決賽階段) 四、評選重點 競賽階段 初賽 複賽 決賽 評選重點 創意構思計畫 創新作品展演 創作後續規劃 評分項目/比重 創思動機(40%) 作品展演(40%) 前瞻價值(40%) 創作表現(30%) 創作技能(30%) 論述能力(30%) 作品特色(30%) 實用價值(30%) 後續規劃(30%) 肆、 獎勵方式 一、獎金與獎狀 各競賽項目(分成五項)均取下列得獎名次: 類別 名額 獎金 獎盃 奬狀 第一名 1 100,000元 乙座 乙紙 第二名 2 50,000元 乙座 乙紙 第三名 3 20,000元 乙座 乙紙 佳作 至多10名 8,000元 乙紙 二、賽後輔導機制 以補助專案輔導計畫方式,建立區域性「研發與教育文創輔導平台」,得由產學研界輔導獲獎者持續研發創新,亦可由業界評選出具商業化潛力之作品,進而輔導該作品朝教育文創產業之開發邁進。 三、全國展示活動 主辦單位得推薦獲獎作品或優秀作品參加全國性展示活動,得獎者與參賽者有義務配合活動之辦理。 四、國際交流活動 主辦單位得推薦獲獎者或優秀作品赴國外出席國際交流活動。 伍、 注意事項 一、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,若曾參展或參賽之作品亦可參加,然作品如有抄襲、研究成果不實、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,一律取消受獎資格,並自負法律責任。 二、 參加本競賽提供之所有資料應為真實正確,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 三、 參賽作品如為政府(如國科會…等)補助計畫之相關成果,請務必註明補助計畫案之計畫編號或相關說明。 四、 參賽作品未依大會規定時間與格式繳交者,以棄權論。繳交之參賽作品電子檔,於競賽結束後不退還。 五、 作品之設計務必注意其安全性,避免使用任何具潛在危險性之材料及設計。 六、 參賽者應尊重評委會公開、公平之決定,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。如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通過,獎項得從缺。參與本競賽活動之得獎者,所領取之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 七、 國科會擁有參賽作品之編輯及重製成光碟、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品(含攝影、報導、展出及在其它媒體、刊登作品)之非營利行為之權利(不限時間、地點、次數及方式之使用權利)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 八、 本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、延長、縮短或暫停本活動。 九、 凡報名參賽者,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,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,主辦單位保留修改、解釋辦法之權利,得另行補充並公佈於活動網頁。 陸、 聯絡資訊 孔小姐,電話:(07) 615-1100#3410,信箱:vina0414@is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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