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件內容 |
1. 餐105年班高職免學費確認單已讓學生帶回家, 請家長確認上列金額是否正確.
2. 如果金額與您當初的想像是一樣的, 就請您勾選第1項同意查調結果. 簽名或蓋章後請學生交回聯服一
3. 如果您具有特殊身分, 如軍公教, 低收入戶, 身心障礙手冊, 原住民等, 而在該項補助的金額會高於確認單中所列金額, 請您勾選最後一項放棄申請, 並請註明要補助的項目名稱
4. 如果您是a.當初來不及提出, 以致未做財稅查調者. b.確認單中所列金額與您當初申請時想像不同時, 請您至國稅單位申請100年或101年的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, 父,母及學生的相加後如果小於114萬者, 將上述資料連同確認單交至聯服一, 若大於114萬則表示您只能申請定額補助(5仟或6仟), 就仍勾選第1項同意查調結果
5. 如果父母具有免稅資格者, 除檢附綜合所得清單外,仍須加附當年度服務單位之薪資所得.
6.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.政府補助的教育補助以3年為限, 也就是重讀生, 不論是在那間學校, 只能各年級各學期補助一次, 不得重複請領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