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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104年度兒少保護、家庭暴力、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教育 「創意海報標語製作比賽」實施計畫 一、依據:臺北市104年度提升教育人員兒少保護、家庭暴力、性侵害暨性騷擾通報率及防治工作實施計畫辦理。 二、目的: (一)提供教育人員進行兒少保護、家庭暴力、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工作宣導教育時,相關情境佈置題材及教學內容。 (二)加強推行兒少保護、家庭暴力、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工作宣導,提供學校親師生相 關工作的認識。 (三)倡導兒少保護、家庭暴力、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工作的重要性,宣導相關防治工作的正確觀念。 三、辦理單位: (一) 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。 (二) 承辦單位: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民小學 (三) 協辦單位: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、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、學、臺北市中正區國語實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、臺北市立啟智學校。 四、參加對象:本市公私立高中職、國中小等在學學生均得報名參加,每校均須擇一類別提交乙件作品。 五、徵件規範及內容: (一)比賽主題(類別): 1.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教育 2.家庭暴力防治教育 3.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教育 (二)比賽組別、作品規格: 1.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教育 2.家庭暴力防治教育 3.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教育 規格 1.大小一律為對開。 2.比賽紙張材質及使用顏料不拘,限手繪,繪製之內容能表達出對主題之認識、關懷及省思。 3.每件作品需配合主題設計30字以內標語一則,未設計標語者不列入評審。 4.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2~4人,指導教師為1人。 5.各校至少送一件作品。 (三)參賽作品之版權屬教育局所有,須附作品版權聲明書(附件2)。 (四)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相關之法律責任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 法律責任。 (五)本局保留最終裁決權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 六、報名方式: (一)現場報名及收件時間:104年10月19日(星期一)起至104年10月23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。 (二)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,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。請將報名表、相關資料(附件1、2)及參賽作品送達文林國小輔導室收。 (三)為使評審公正,學校逾時送件、或送件資料不完整,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,由各校自負全責。 七、評審標準與方式: (一)邀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組成評審小組,進行審查。 (二)參賽相關資料不辦理退件。 (三)評審標準: 1.主題切合性(30%) 2.構圖與佈局(20%) 3.整體創意(20%) 4.技巧與色彩(10%) 5.主題標語與創作意念(20%) (四)海報標語徵選預計錄取件數: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小學校學生皆報名參加,每校至少一件,分為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3組,徵件類別分「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教育」、「家庭暴力防治教育」及「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教育」3類。 (五)每組每類各錄取特優、優選及佳作各1件,評審得視作品內容增加獎項數量;各組 作品經評審委員評選未達獎勵標準,得從缺。 八、獎勵: (一)榮獲特優作品學生頒發圖書禮券1200元、優等頒發圖書禮券1000元、佳作頒發圖書 禮券800元,並將作品翻製於光碟中作為宣導推廣之用。 (二)凡獲獎之學生皆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以資獎勵。 (三)各校得依據獲頒之獎狀及本計畫逕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(應於獎狀頒發後一個月內為 之,本局不另函通知),獎勵額度如下: 1.特優:指導教師敘嘉獎二次1人,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3人。 2.優等:指導教師敘嘉獎一次1人,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2人。 3.佳作:指導教師敘嘉獎一次1人,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1人。 (四)報名表之指導教師欄,限填一位學校老師(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、代理之指導教師), 若無校內指導老師,則免填。 (五)同一指導教師指導不同學生參賽得獎,請擇其中最優名次敘獎,不得重覆敘獎。 (六)指導教師之敘獎以報名表填列資料為準。 (七)行政人員之敘獎以該校獲獎項次中最優名次之額度核實敘獎,不得重覆。 (八)承辦學校統一由教育局依相關規定從優敘獎。 九、經費: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。 十、本計畫奉核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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