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詳細內容

回首頁 最新二十項
唯一序號 20160120-102459484816
發佈日期 2016-01-20
到期日期 2016-03-20
公告事件主旨 宣導民國83年次以後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「二階段軍事訓練」事宜。
公告事件內容 一、依「兵役法」第16條及「徵兵規則」第26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 旨揭役男應連續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,但就讀大專校院期間,得依其志願,於就讀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、當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向戶籍地(鄉、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於大學第一學年、第二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、第四學年暑假,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。
三、 有關役齡男子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相關流程,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(http://www.nca.gov.tw)-常備役園地-二階段軍事訓練查詢。
公告對象 日間部學生;進修部學生;
公告單位 教官室
公告教師 謝荺琪10501
狀態 公告
附加檔案下載檔案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