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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詳細內容
唯一序號 |
20160120-102459484816 |
發佈日期 |
2016-01-20 |
到期日期 |
2016-03-20 |
公告事件主旨 |
宣導民國83年次以後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「二階段軍事訓練」事宜。 |
公告事件內容 |
一、依「兵役法」第16條及「徵兵規則」第26條規定辦理。 二、 旨揭役男應連續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,但就讀大專校院期間,得依其志願,於就讀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、當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向戶籍地(鄉、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於大學第一學年、第二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、第四學年暑假,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。 三、 有關役齡男子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相關流程,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(http://www.nca.gov.tw)-常備役園地-二階段軍事訓練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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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對象 |
日間部學生;進修部學生; |
公告單位 |
教官室 |
公告教師 |
謝荺琪10501 |
狀態 |
公告 | 附加檔案 | 下載檔案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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