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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一序號 20160914-083532660010
發佈日期 2010-09-13
到期日期 2010-09-21
公告事件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申請表_校內9/21中午前申請截止
公告事件內容 網站連結:http://203.71.210.5/aid_fund/0201require.html

認助對象

就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、高中、高職、國中、國小家境清寒學生。

申請標準

全家總收入扣除房租或房貸(最多以二萬元計)除以全家人數,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在5,000元以下者認助生活費,5,000元~8,000元者認助學費,超過8,000元者未便認助。

認助金額

生活費認助:高中、高職學生生活費每月3,000元;國中、國小學生生活費每月2,000元。
學費認助:公立高中、高職、國中、國小學生學費每學期5,000。元。私立高中、高職學生學費每學期10,000元。
急難救助:依個案狀況認助1~2萬元。
公告對象 日間部學生;進修部學生;教職員;
公告單位 特輔組
公告教師 孫立瑋9922
狀態 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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