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件內容 |
103學年度第2學期高職免學費的申請表,已請同學帶回家,如果進班發時學生不在未拿到的同學可至聯服一索取, 亦可至開平官網下載.記得申請表中請家長及同學同時簽名及蓋章, 並請於12月10日前檢附相關文件(設籍台北市者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,記事未省略者. 家庭狀況有異動者請務必特別註明學生的監護人,提供學校更正查調資料, 以免查調結果錯誤. 不申請者請在勾選欄中打X,註明申請其他補助.
另身心障礙的申請表有大變革, 亦請至聯服一索取, 或上網下載. 申請表中未特別載明, 但仍記得要附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的影本(請特別注意重新鑑定日期須於104年1月21日以後)及戶口名簿影本.
低收入戶,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的同學,請於104年的核准證件下來後再提出申請.
下載檔案0:餐106年班設籍台北市 下載檔案1:餐106年班非設籍台北市 下載檔案2:餐104及餐105設籍台北市 下載檔案3:餐104及餐105非設籍台北市 下載檔案4:身心障礙補助申請表 下載檔案5:設籍高雄市 |